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日期:2022-10-08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指导意见》(财农[2017]41号)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函[2021]56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并征求乡镇的意见,通过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制定出台了《2021年延寿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对我县符合条件的40家服务组织,进行了名录备案,并聘请第三方黑龙江金世添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程监管及验收,现将验收后各服务组织托管区域、托管环节、托管面积、补贴标准及拟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如有情况反应请在公示期内拨打举报电话或发邮件。
公示期限为: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
公示期间举报电话:53023781
公示期间举报邮箱:53023781@163.com
延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