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 2022- 04- 25
按照《关于开展市对区县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反馈延寿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相关问题的函》和2022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开展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组成工作专班,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和整改,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底,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提出两项问题:一是中职学校生均校舍面积未达要求。延寿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16.76平方米,低于国家和省中职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要达到20平方米的要求;二是仅公示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1次。延寿县仅公示黑名单1次,未达到国家和省对落实“双减”工作要至少公示两次以上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的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并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一是计划为职教中心新建一栋产教融合楼,从根源解决生均面积不足问题,目前职教中心产教融合楼项目已经完成前期可研和评估报告,新建5层建筑面积共3500㎡,项目总投资为1225万元。下一步办理选址意见书,发改局进行可研批复后立项成功,预计年底可以完成建设,解决生均面积不足问题。二是对违规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在市、县政府网站公示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3次共4所学校。
二、2021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此项满分20分,得18分,扣2分)
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均建立了党组织并且全部隶属教育党组管辖,党政一把手实现了一肩挑。县委县政府经常召开教育专题会,研究延寿的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入校进行教育专题调研。上年度未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的情况。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开足开齐劳动、体育、美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国家最新要求,我县中小学校已调整增加体育课时,拓宽课程领域,丰富活动内容。2019—2021年中小学、高中近视率分别为6.73%、6.40%、0.014%,青少年近视患病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扣分项: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小学、初中、高中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分别为89.5%、87.38%、80.60%,优良率分别为2.8%、11.83%、0.79%;合格率与优良率两项各失1分。
(二)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此项60分,得58分,扣2分)
1.学前教育。延寿县共有公办幼儿园12所,于学前二期、三期行动计划期间已完成每个乡镇一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并投入使用中。2021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5.03%,普惠率89.83%,公办占比40.04%。不足是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有待提高。
2.义务教育。从2014年开始,通过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基本均衡县创建,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设施得到了很大提升,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2021年,政府投入670.33万元,为15所学校维修校舍及附属设施,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近几年,通过严格规范招生,加强学籍管理,优化师资结构等方式,在2021年底,全县中小学、高中已全部消除大班额、大校额。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实施办法,建立多校划片、就近入学机制,招生入学严格按照执行“四零承诺”细则要求,我县不存在学位供需矛盾的问题。
3.高中教育。新建的第一中学实验楼和第二中学教学楼已经投入使用,解决了新课程改革走班式教学和实验室不足问题。制定了《延寿县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实施方案》,通过全面调研,摸清底数,配齐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仪器设备学校按新课程标准要求,开足开齐理化生实验课。
4.职业教育。延寿县职业教育立足服务三农,开设特色农机设备应用与维修专业,课程主要有,无人机,三D打印,机械制图等科目。职业学校多次组织学生参加无人机、三D打印中职组国赛、省赛,并获得优异的成绩。2021年6月荣获全国无人机创新技能大赛应用技能赛项中职组全国团体二等奖和团体三等奖。2021年12月荣获第二届黑龙江省大学生阿里巴巴1688电商商品数字化创意大赛B类赛道中职组第一名。
5.校外培训机构方面。延寿县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有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我们按照国家、省、市收费和监管文件要求,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收费管理的监管工作,实行收费备案制度,会同发改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进行备案、审查、批准,日常监管过程中通过检查收费票据、家长调查等形式监督培训机构收费管理,有效化解民办培训机构办学风险。
扣分项: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到50%,扣2分。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本项共20分,得20分)
2020年教育局通过人社局组织的事业招聘,为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6名。2021年为第二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2名。幼儿专任教师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达到1:13;2021年延寿县教育局通过特岗教师招聘和事业招聘51名专任教师,配齐配全了教师岗位,不存在“有编不补”现象;2021年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70385元,公务员平均工资是66267元,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教师工资及各项津贴都能够及时足额发放;2021年符合交流的校长30人,交流了8人。符合交流的教师548人,交流80人,其中骨干教师占20%以上;每年的年初预算按照不低于5%足额安排培训费,并足额用于教师培训;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成效显著,未发生师德违规事件。
(四)保障财政投入规范资金管理(本项共20分,得20分)
持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实现“两个只增不减”。按教育领域财政事权责任划分,政府足额落实应承担资金,教育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截留问题。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2021年去除不可比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到正增长。二是义务教育阶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只增不减。小学和初中分别较去年增长0.28%和0.34%,各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奖补均足额拨付到位。
(五)强化教育系统安全和法制工作(本项40分,得40分)
1.推进校园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人防、物防、技防”的“四个百分百”工作,严格执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学校大门口都设立了防冲撞设施;校园“护学岗”、校园标识、减速带等齐全。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演练,定期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制定下发《延寿县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重点。同时转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有效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施,避免发生疫情传播。二是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县、中小学、城镇幼儿园全部完成“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全部完成。2021年教育局校安办多次开展了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建立隐患台账,限时完成整改,实行销号管理。三是加强校车运营安全。对校车安全运营,校安办不定期调研、抽查,召开校车运营联席会议。四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检查和饮食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对校园周边环境和学生饮食安全,教育局联合城管、市监、交通、公安、防疫、卫健、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3.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完善家校联动机制,避免和减少学生意外事故发生。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4月份,开展了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在学校安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截至目前,教育系统2021年度内,未发生自杀、欺凌等学生意外死亡事故。
(六)推进落实“双减”工作(本项共20分,得20分)
1.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坚决落实课业负担公告、监测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县2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建立作业公示制度的作业管理办法,保障作业时间控制达标,开足开齐国家课程。教育局经常开展三级教学常规检查,高质量开展课后服务。目前,我县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24所,占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88.88%,做到了城镇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有12383人,参与课后服务教师1477人。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均能按照“5+2”课后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全部达到标准;各中小学校制定了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开展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严格禁止教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或者集体补课。
2.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定期召开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联合市场、发改、公安、卫健、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全县共摘除培训机构违规牌匾12处,取缔3所黑班黑校、1所违规办学培训机构,并将这4所违规办学机构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到黑名单中。并结合本县实际,与中国农业银行延寿县支行、省农商银行延寿支行、省邮储银行延寿支行共同协商,为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建立资金监管账户,确保培训对象合法权益,现已全部建立资金监管账户。
(七)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和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本项共20分,得20分)
县深改委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和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作为教育改革的两项重大任务,多次召开会议和听取汇报,协调各有关单位推进两项改革任务。一是扎实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制定《延寿县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下发《延寿县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的通知》,形成关于对照“负面清单”开展文件清理的报告,并建立对照“负面清单”开展文件清理整改台账,确保教育评价改革取得实效。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规定》的通知(黑招委办〔2020〕6号)文件要求,制定《关于严禁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工作方案》,严禁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求,建立多校划片、就近入学机制,招生入学严格按照执行“四零承诺”细则要求,杜绝通过减免学费、设置奖学金、购买生源、安置家属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现象。在特岗教师招聘和事业招聘中,完全按照省市要求执行,没有毕业院校限制。二是深入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并扎实开展工作,独立设置督导室,全县划分6个督学责任区,聘任25名责任督学,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挂牌督导全覆盖,每月至少一次入校督导,县政府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县级预算并足额拨付,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
依据《2021年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年度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指标》逐项对标自评打分,总分200分,自评得分196分。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按照上级政府及教育部门的要求,着眼群众关切的教育重点难点问题,改进教育工作中的不足,推进延寿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延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