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2021)第007号
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 2021- 01- 06
延不动产公告(2021)第007号
延寿县中和镇中和村中和屯居民孟凡有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延寿县延寿镇东新华街260号
联系电话:53035028
特此公告
延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1月06日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局
关闭
打印